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之一。2005年
我校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。
一、招生对象
1.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,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(含以上)且
高中阶段在省级(含)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
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。
2.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,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(含
以上)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
力队员。
3.年龄不超过22周岁。
二、招生项目与计划
招生项目为田径、男子篮球、女子排球。面向全国招收40人,各项
目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。
三、报名
1.网上报名:于2005年3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先进行网上报
名。下载并如实填写《福建师范大学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
表》,发送到我校体育科学学院。
Email:tykxxy@fjnu.edu.cn。
2.函报:于2005年3月15日前(以寄件日邮戳为准)将填写好的《福
建师范大学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》邮寄至我校体育科学
学院。
3.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普通高等学
校招生报名,并接受电子信息采集。
四、体育专项测试
1.报到时间:2005年4月3日9:00-17:00。
2.报到地点: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。报到时应交齐下
列材料:
⑴当年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
⑵毕业证书原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(由所在学校开启)。
⑶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(当面验证原件)。
⑷运动员等级证书(原件和复印件)。
⑸近两年运动成绩证书(原件,并附上秩序册、成绩册原件或复印
件)。
⑹专项测试费150元。
3.测试时间:2005年4月4—5日。
4.测试地点:报到时通知。
五、录取
1.凡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。
2.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
生统一文化考试。获得一级运动员、运动健将、国际健将证书者,
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
生,经本人申请、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,可免于参
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。
3.我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
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。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,我校不能录
取。
4.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,择优录取品学兼优、体育特长突出
的考生。
5.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。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
时,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与文化水平选报我校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
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591-83465342 (校招办)
0591-83465224(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,可传真)
通信地址: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
学院办公室
邮政编码:350007
福建师范大学